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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3月9日出台的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》规定,鼓励具备下列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()。 Ⅰ.最近2年未因违约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Ⅱ.已经办理有效的执业责任保险 Ⅲ.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,其中5名以上曾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 Ⅳ.内部管理规范
风险控制制度健全
执业水准高
社会信誉良好(单选题)
A.Ⅰ
Ⅱ
Ⅳ
B.Ⅰ
Ⅲ
Ⅳ
C.Ⅱ
Ⅲ
Ⅳ
D.Ⅰ
Ⅱ
Ⅲ
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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